一、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附件1)
二、网上登记时间
2018年5月11日00:00--20日24:00(登记说明请看附件2)
三、现场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县(市、区) |
准考证号 前四位 |
现场提交材料时间 |
现场提交材料地点 |
联系电话 |
定海区 |
0902 |
5月23日 |
定海区颐景园路101号7号楼308室 |
8171729 |
普陀区 |
0903 |
5月23日 |
普陀区东港金城街90号考试中心305室 |
3028068 |
岱山县 |
0921 |
5月23日 |
高亭镇育才路63号6号楼202室 |
4475679 |
嵊泗县 |
0922 |
5月23日 |
菜园镇望海路265号 |
5085101 |
四、提交材料
1.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原件一份),网上申请登记后自行下载打印;
2. 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经现场核验后返还考生。
3. 原毕业学校或所在单位出具的成绩档案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网页打印件)(有效期从2018年5月到2018年7月31日)或学历认证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核验后返还考生)。
5. 自考通过8门课的浙江省教育考试网上成绩查询页面打印件。
五、其他说明
考生只有在由于身份信息错误等原因无法进行网上申请登记时,才能采取现场申请登记方式。
1. 免考手续需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来现场办理。
2. 免考手续回复:省教育考试院对上报的免考材料审批后,统一将符合免考条件的课程成绩导入考生自考成绩总库;考生可在6月20日以后登录浙江教育教育网(网址www.zjzs.net)“网上查询”栏目,查询审批确认结果(未通过免考审批确认的课程在浙江教育考试网另行公布)。
3. 除毕业证书原件、毕业认证证明原件当场审核返还外,所上交材料不再返还考生。
4. 网上登记结束后,未网上登记考生,只能在下半年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登记-现场提交材料手续。
附件1: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说明.doc
附件2: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指南(考生).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