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三级幼儿园评定管理及规范办园行为专项督查
5月上旬,按《舟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三级幼儿园评定管理及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查的通知》的要求,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成由市级督学和学前教育专家为成员的三个督查组,开展了全市三级幼儿园评定管理及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查工作。
督查组分别听取了各县(区)教育局关于三级幼儿园评定管理工作总结和办园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汇报,查阅了教育行政部门出台的相关文件和政策制度,实地抽查了县(区)各类幼儿园,共督查二级园、三级园和准办园合计43所。在各幼儿园,督查组通过巡察校园、访谈教师、查阅资料、审核数据等方式采集了幼儿园相关信息,较为全面地了解了各县(区)三级幼儿园评定管理和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等工作情况。在此基础上,督查组对照《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和《浙江省等级幼儿园评定标准》,进行了认真分析和综合评议,并以督查反馈形式要求各幼儿园根据督查反馈的问题,找准症结,落实举措,即时整改,提升幼儿园整体办园水平。
目前,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85%以上;等级幼儿园率达到90%以上,等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了95%,公办园创等率为100%,有较高保教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已基本建立,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满意度得到质和量的提升,为推进我市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督导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