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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2006年04月29日 00:00  点击:[ ]

一、“十五”期间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取得的主要成绩
“十五”期间全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落实科教兴市战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深化教育改革,加快发展各级各类教育事业,重点推进职业教育,教育改革和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十一五”时期进一步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教育事业发展实现新的跨越
基础教育普及水平全面上扬。至2005年,全市3-5周岁幼儿入园率达到96.16%,比2000年提高近14个百分点;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为99.99%,初中入学率达99.19%,7—15周岁三残儿少入学率为98.5%;初中毕业升高中段比例达94.32%,比2000年提高17个百分点;外来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7.96%,高于全省平均96.8%的入学率。全市基本实现了从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到普及学前三年到高中段15年教育的历史性新跨越。
高等教育发展迅猛完成浙江海洋学院新校区建设,学院在校生规模超过10000人。创办了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筹),促进了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2005年全市高等教育(含成人高等教育)招生6206人,是2000年的3.67倍,在校学生达到13481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2000年的16%迅速提高到2004年的38%,超过全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五”计划提出的“到2005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0%以上”的预期目标。
(二)教育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
管理体制改革步子扎实。“以县为主”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得到较好落实,全市在省内率先实行县区政府教育目标责任制考核,县级政府承担了义务教育的主要财政责任,乡(镇)政府积极参与,努力改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条件。自2003年全市托儿教育划归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后,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学前教育服务网络更加健全,为0—5岁儿童和家长提供了更为科学的早期保育和教育服务。加强对高中教育的统筹管理,中等职业教育体系进一步健全。
办学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依法制定一系列鼓励政策,初步形成了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力量参与的多元化办学格局。幼儿教育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基本建立了公民办结合、灵活多样的服务网络。创办了“国有民办”体制高中——舟山二中和从幼儿园到高中15年一贯制的现代化全寄宿制学校——南海实验学校,创办了全国第一所全免费的义务教育学校——千荷实验学校和以解决渔民子女进城就读、从根本上促进渔民转产转业为主要目的的航海初中。推进校企合作,联合市龙头企业扬帆集团、金鹰集团、弘生集团,组建舟山职业技术教育集团。
教育投入机制逐步完善。全市基本形成了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机制。2005年全市预算内教育经费达到5.8亿元,比2000年增长2.5倍,平均年增长28%。保证教育投入的财政主渠道作用,依法确保政府对教育的投入达到“三个增长”和“二个提高”,与2000年相比,200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预算内公用经费增长2.43倍,教师工资统一由县(区)财政发放,工资、津贴、福利等不低于或基本等同于当地公务员。拓宽了政府投入教育经费的来源渠道,组建教育投资机构,激活教育投融资机制,盘活国有资源,利用民间资金,在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上作出了有益尝试。
(三)教师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队伍结构更加优化。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和高学历比例大幅度上升,2005年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9.52%、75.74%、93.62%,比2000年提高6.83、29.08和10.62个百分点,小学专科及以上,初中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分别达到67.56%、65.10%,比2000年提高51.97和37.88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教师队伍职称结构更加合理,小学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教师的比例为52.32%,初中、普高、职高具有高级职称教师的比例为10.46%、25.02%、14.47%,分别较2000年提高了21.86、8.76、10.70和11.31个百分点。
教师骨干队伍不断壮大。全市制定了市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评选与管理办法,骨干教师支教、高中段教师提高学历、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等方面的政策,进一步完善了中小学校长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建立了中青年教师“人才库”,实施了青年教师导师制。“十五”期间,全市共举办骨干教师培训班20期,受训520人;举办校长培训班6期,受训250人;举办后备干部培训班2期,受训60人。至2005年全市拥有19名省级特级教师,100名市级学科带头人和市级优秀班主任。
(四)办学条件有了明显改善
学校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通过加快实施中小学布局调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由2000年的239所调整到“十五”期末的122所,校均规模由420人提高到658人,幼儿园、高中段校(园)均规模分别由71人、579人提高到149人和1300人,极大地提高了办学规模和办学效益。优质教育资源得到进一步扩大,教育事业各项指标位居全省中上水平。
学校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各级政府依法加大教育投入,2001—2005年,全市共投入教育基本建设经费达10.79亿元左右,新建、改建校舍约36万平方米,改善了学校的办学条件,提升了全市教育的办学层次。
教育装备水平进一步提高。通过“教育创强”、标准化学校建设等抓手,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得到明显改善,2005年,中小学教学设施达标学校比例达到86.57%,中小学(含职高)生均图书拥有量达26.92册,中小学建成计算机房校均1.08个,110所学校拥有多媒体教室,校园网覆盖率达85.4%,中小学生计算机拥有量达到9人一台,居全省前列。
(五)教育服务社会经济的贡献度得到有效提升
高考取得了突出成绩。全市高考质量连年保持全省较高水平,上重点大学分数线万人比连续五年列全省第一,2001—2005年,共为高校输送了19446名生源。
职业教育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显著增强。2001—2005年,全市职校九大类30多个专业,共向社会输送15000余名合格毕业生,就业率在98%以上。全市各类实用技术培训超过70万人次,推广渔农业科技项目120个,渔农民参加各类技能培训率占劳动力总数的35%左右,职工全员培训率保持在30%左右,为舟山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成人教育、继续教育、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的终身教育加快发展。全市接受成人教育和参加高等自学考试的人数比例大大高于全省水平,初步形成了覆盖全社会的终身教育体系。全民受教育水平和国民素质明显提高,2005年全市每十万人口中具有大专学历以上的人口为4896人,比2000年增加 1585人。
帮困助学体系日益完善。全面关注贫困家庭子女入学,创建千荷实验学校,建立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切实做到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外来适龄儿童少年入学,2005年全市6569名外来适龄儿童少年分别在109所公办学校和5所民办民工子弟学校就读。配合小岛迁大岛建战略的实施,加快推进教育的城市化进程,到2005年,全市中小学教育城市化率为66.99%,幼儿教育城市化率为62.06%。
二、“十一五”期间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十一五”时期是中国全面兑现入世承诺,全面融入世界经济体系的新阶段,人才竞争将成为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的主要趋势,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家进一步明确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切实把教育摆在现代化建设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浙江省围绕实施“八八战略”,提出“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新要求,把建设“文化大省”作为推进和谐社会构建的重大举措,加快教育强省、科技强省、人才强省、卫生强省、体育强省等创建。舟山地处中国经济最具发展活力的长三角区域,经过“十五”发展,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区位和资源优势日益凸现,随着“以海强市”、“以港兴市”战略的实施和大陆连岛工程的完工,舟山创海洋经济强市、建海洋文化名城的目标已经确立。在新的历史时期,培养大批适应舟山海洋经济建设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将成为舟山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同时,建设学习型社会,提高国民素质,促进和谐社会构建,也将成为舟山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这些都对新时期舟山教育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十一五”时期,既是全市贯彻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的战略机遇期,也是创建教育强市,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有利时机。
舟山教育在面临大好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面临诸多困难和不利因素,主要表现在:教育科学发展观还未真正确立,教育投入不够充足,优质教育资源相对短缺,教育发展不均衡,师资队伍尚不够强,教育体系不完善,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相对滞后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了全市教育现代化发展的总体水平,教育多个方面的二元化倾向不能得到实质性改变,教育体制、人才培养模式、教育质量和教育效益还不能有效支撑起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因此,必须站在大背景、大文化、大教育的战略高度,全面贯彻科教兴市战略,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教育强市,以发展教育来支撑全市海洋经济的腾飞、促进舟山社会的全面进步。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浙江省委“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新要求,充分发挥舟山教育在舟山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大力开展教育自主创新,努力推进教育均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舟山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总体目标:
“十一五”期间,全市教育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构建各级各类教育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现代开放的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优质普及从学前3年到高中段15年教育,实行义务教育免费制,改革和规范幼儿教育办学体制和模式,促进幼儿教育科学健康发展。教育均衡化水平全省领先,各个方面的二元化倾向有明显改善。职业教育的办学品位得到提升,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有实质性提高。高等教育办学水平、教育质量和大众化程度有新的突破。教育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使舟山成为教育总体发展水平和教育事业主要指标位居全省前列的有舟山特色的现代化教育强市。
(三)具体发展目标:
1、普及目标
到2010年,全市各级各类教育规模和发展速度分别是:
学前教育:0—3周岁受教育率在60%以上,3—5周岁幼儿入园率在95%以上,全市适龄幼儿接受优质教育率达70%以上。
小学教育:毛入学率为100%左右,净入学率为99%以上,巩固率和毕业率为100%,班级学额得到有效控制。
初中教育:毛入学率为100%左右,净入学率为99%以上,在校生年辍学率在省平均数以下,巩固率和毕业率为99.5%以上,城区优质学校班级学额明显下降。
特殊教育:最大限度满足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要求,7—15周岁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6%以上,三残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9%以上。
高中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99%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率达到95%以上,普通高中毕业率在98%以上,职业高中毕业生就业率在95%以上。
高等教育: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8%左右,全日制在校学生人数达到2万人左右。各级各类成人高等教育主要指标继续保持全省领先水平。
2、结构目标:
“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级各类教育在类型结构、层次梯度、学校布局等方面,初步形成上下衔接、相互沟通、发展协调的格局。
各级各类教育结构体系更加完善,市内职业教育办学规模稳步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规模保持1:1左右。教育层次结构梯度由大底面、低重心呈底面逐年缩小、重心逐年升高的趋势,到2010年,全市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规模的梯度比例大致为2:4:2:2:1。合理调整公民办学校比例结构,适当扩大高等教育、高中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比例,着力扩大公办幼儿园比例。学校规模和布局更趋于合理和优化,高中阶段学校向县城集中,初中向中心镇集中,中心小学向乡(镇)所在地集中,新增教育资源向城郊结合部集中。撤并规模在6班以下小学和12班以下初中,新建4—5所示范性寄宿制初中,教育城市化率达到85%以上。
3、投入目标
——教育经费投入目标
全市教育经费做到“两个提高”和“三个增长”,市、县(区)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占GDP比例逐年提高,至2010年,力争全市教育经费投入占GDP的比例达到4%,人均公共教育经费逐年提高。
——教育扶贫投入目标
“十一五”期间,全市每年安排渔农村教育专项补助经费800万元,完善贫困生资助体系,不让每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保障困难特殊群体子女免交杂费、课本费、作业费、住宿费,接受小学到高中教育。
——教育硬件投入目标
到2010年,教育教学设施、设备达到省教育强县(区)、强乡(镇)配置标准,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标准化学校比例达到90%以上,教育信息化水平全省领先,中小学生拥有有效计算机数量为9人/台,中小学校园网覆盖率达到95%以上,全市建成功能齐全、覆盖所有学校的教育城域网。完成临城新区学校、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二期等重大建设工程。
4、质量目标
——教育质量目标
全面提高学校办学水平。以发展性教育督导评估为抓手,走学校内涵发展之路,“十一五”末,全市星级提升学校比例达80%以上,星级中小学覆盖面达100%,星级幼儿园覆盖面达80%,四星级以上学校达30%,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省内有影响的品牌学校。浙江海洋学院硕士点达5个以上,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通过国家教学水平评估。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市教育总体质量保持全省中上水平,学生个性特长发挥充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较差率逐年下降,中小学生违法犯罪率得到有效控制,教育的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
全民受教育水平有较大提升。全市成人识字率达到95%以上,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14年左右,6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10年以上,每万人大学在校生人数200人左右。
——师资质量目标
教师专业化发展水平明显上升,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普遍具有先进的育人理念、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学科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更为合理,教师高学历比例进一步扩大;促进学力与学历同步发展;职业学校专业教师中“双师型”教师达到85%以上。骨干教师队伍进一步壮大,全市拥有25名左右省特级教师、省级名校长,150名左右市级学科带头人,800名左右市、县(区)级骨干教师,400名左右农村骨干教师。
三、做强“三大重点”,促进教育事业和谐发展
(一)以农村教育为重心,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把农村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着力提高农村教育整体水平,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协调发展服务。“十一五”时期,以城乡教育一体化为目标,重点抓好农村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城乡学校共同体、农村寄宿制学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基地、农村教师队伍等五大建设。
全面落实保障农村教育健康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进一步抓好县(区)教育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完善“以县为主”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合理界定县(区)、乡(镇)两级政府的教育职责。切实增加财政投入,解决农村中小学建设债务,设立农村教师业务培训和转岗培训、普职成“三教统筹”、扶贫帮困等专项资金,建立教育投入向农村和薄弱学校倾斜的机制,确保农村非标准化学校比例小于10%。大力推进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组建普教、职教、成教、幼教四类集团,有计划地开展“城区支援农村,强校支援弱校”工作,逐步建立城农教师(校长)、强弱校教师(校长)轮换制。分别建立针对农村教育、薄弱学校和较差生的三大监测制度。实施城市反哺农村战略,优先发展面向农村的各种教育机构,提高城市教育对农村生源的吸纳能力,减轻农村教育的投入压力和需求压力。继续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受资助困难学生覆盖面高于全省平均10%,生均受资助金额高于全省平均20%。重视外来符合受教育条件的适龄人口的教育问题,以舟山经济社会发展为背景,从学校布局规划入手,适度超前考虑外来适龄人口受教育问题,加强现有民工子弟学校管理。
(二)以职业教育为战略重点,提高教育为海洋经济服务的贡献度
完善体制抓投入。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确立职业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地位,把职业教育作为发展区域支柱产业、促进社会就业,以及解决“三农”问题、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和途径。实行“政府主导、面向市场、多元办学”的机制,建立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依法保障并逐年增加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使职业学校生均经费高于省平均水平。财政每年安排职业教育专项经费,重点支持技能型紧缺人才专业、实验实训基地和办学设施建设。城市教育费附加每年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企事业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其中1.5%由政府统筹建立职教专项发展资金。合理确定职业学校的学费标准,确保学费收入全额用于学校发展。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制度,落实助学金、奖学金、贷学金等政策。
瞄准市场抓重点。坚持以企业为依托,以行业为方向,以就业为导向的发展原则,盯住全市支柱产业发展步伐,突出“海”字主题,抓住“港口”重心,形成有区域特色的职业教育新内涵。合理统筹专业发展,做大做强服务海洋经济的十大重点专业(港口与物流、航海技术与轮机工程、机械加工、船舶修造、旅游服务、宾馆与烹饪、贸易与营销、水产品加工、电子电工、石化),创建职业学校省、市示范重点专业,建设具有舟山特色的专业品牌,建立核心带动、重点示范的专业发展新格局。全力打造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海运业人才培养基地和舟山职业技术学校船舶修造业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争创国家级基地。完成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二期建设工程,扩大高职在校生规模,做强做优航海、港口物流、船舶工程和旅游等专业,提高国内国际竞争力。充分发挥舟山职业技术教育集团的作用,进一步密切舟山市龙头企业与职业学校的关系。创办浙江船舶工业学校。加快县(区)职教中心建设。加强对技工学校的协调和管理。
立足改革抓师资。以建设“双师型”专业教师队伍和培养专业学科带头人为重点,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调整师资队伍学科结构和比例,走文化课师资重实,专业课师资重强的发展道路。面向社会招聘和引进工程师、技师、高级技工及其他紧缺专业能工巧匠,充实职业教育专业师资队伍,切实解决引进人员的转编和职称评聘等问题。实行职业学校专业教师挂职制,鼓励教师到企业顶岗锻炼,专业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以上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完善职业教育兼职教师聘用政策,实施“千名师傅进职校”计划,建立现代学徒制。深化职业学校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将教职工收入与学校发展、所聘岗位及个人贡献挂钩,建立能够吸引人才、稳定人才、合理流动的长效机制。
创新模式抓育人。转变职业教育办学思想,坚持以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培养为目标,强化以诚信、敬业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着力培育学生的探索精神、钻研精神和实践精神,重点培养学生的就业能力、发展能力和创新能力。从生存技能入手,逐步完善学生的技能结构。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基础性教育、适应性教育、技能性教育“三教并举”的新体系,重视学生持续就业能力、多岗位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全面推行学分制、选修制和弹性学习制,尝试分段学习、工学交替、半工半读等培养模式。加强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国际通行证书的认定工作和考证工作,理顺市内考证、认定机制,实现教育与劳动部门共管,在职业学校内建立职业技能鉴定站。建立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和有偿实习制度。逐步建立“市场导向、政府调控、部门合作、学校推荐、双向选择”的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将毕业生就业率和毕业生对社会的贡献度作为职业学校考核的重要指标。推行和完善劳动预备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为职教发展和人才培养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以学前教育为突破口,全面普及十五年基础教育
促进学前教育科学、健康发展。贯彻《浙江省委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决定》精神,从提高国民素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民族复兴的战略高度出发,把学前教育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作为教育强县(区)、教育强乡(镇)的必备条件,列入各级政府工作实绩考核。强化政府办园责任,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逐步实行乡镇中心幼儿园和专任教师公办化,探索重点民办幼儿园政府适度投入、举办者协议办学的发展路子,适度放宽各类幼儿园收费标准。财政安排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用于农村幼教事业和民办幼儿园建设。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实施标准化幼儿园建设工程,促进幼儿园整体办园水准上等级、上层次。依法保障幼儿教师的合法权益,切实提高幼儿教师待遇。规范幼儿教育保教行为,杜绝不利于幼儿健康、发展,违反幼儿教育规律的“学科化”、“小学化”办学倾向和不正当竞争手段。规范社会力量办园,健全年检制度,实行民办幼托园发展资金制,提高民办幼托园的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对非法办园进行处罚和取缔。大力推进0—2岁早期教育,积极开展托幼一体化工作,逐步建立以社区为基础,以示范性幼儿园为中心,灵活多样的婴幼儿教育服务网络。到2010年,全市星级提升幼儿园比例达到70%以上,标准化幼儿园达到75%以上,其中标准化乡镇中心幼儿园达100%。
高标准高质量实施义务教育。加大义务教育城乡统筹、区域统筹力度和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的力度。全面实施国家课程标准,建立符合教育现代化和教育强市建设的区域性义务教育质量标准,强化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价,把区域、学校的义务教育课程全体、全面质量作为义务教育均衡化和教育考核的重要内容。
全面优质普及高中段教育。创新高中段教育发展模式,加快高中段教育的城市化进程,按“高中向城区集中”的布局原则,整合高中段教育资源。加快示范性高中建设步伐,扩大优质教育资源。鼓励优质名牌高中利用办学优势改造薄弱高中,提高区域性高中办学水平。增加优质公办高中向初中定向招生比例,着力提高省三级重点及以下高中的高考上五线以上比例。继续坚持普高、职高1:1的合理比例,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
重视保障特殊教育。加大对特殊教育的经费投入,进一步改善特殊学校办学条件,鼓励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或进入特殊教育班就读,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免费接受从学前3年到高中段的15年教育。
四、做优“四项工程”,促进教育事业全面发展
(一)实施以质量为中心的素质教育工程
确立“以育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从着眼于培养适应现代文明社会、适应舟山未来经济建设的现代公民的目标出发,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树立科学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着力提高学生的基础性学力、发展性学力和创造性学力,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完善“德育为首”的育人机制。把未成年人和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放在学校教育的首位,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以基本道德和行为规范养成为重点,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良文化传统和国家精神,着力构建人本化、生活化、科学化的中小学德育工作新机制,重点实施和谐育人机制、校园文化建设机制、生命教育促进机制、成长导师机制、德育评价机制和中小学失范预警机制,努力形成学生、教师、家庭、社会全方位、全过程、多层次互动的,具有时代特征和舟山特色的德育新体系。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把学生生命安全和健康素质放到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位置,增强安全意识,培养安全素质,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和应急逃生能力。全面实施体质健康标准,保证学生每天参加一小时体育活动,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和健康水平。改进艺术教育,努力提高艺术教育教学质量。加强科技教育、劳动技能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参加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重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着力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验操作能力。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创设适合学生成长的和谐的校园人文环境。重视团、队建设和班集体建设,避免不良信息影响校园、课堂和学生。
深化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进一步完善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体系,加强课程整合,全面完成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以开发校本课程为抓手,优化校内外教育资源。高质量完成高中课改工作,促进课改持续健康发展。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班化教育,重视对农村自然化小班教育的研究。
建立有效的教育质量监控和评估体系。改革考试评价和高中招生办法,实施中小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把品德、智力、知识、能力统一纳入学生评价体系,促进学生自主、和谐、全面发展。整合教育质量评价的机构资源,完善学校评估办法,努力创设学校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积极引导和培育社会评估中介机构,进一步发挥市教育规划评估院作用,带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相应的评估监控制度和组织机构,形成“政府办学、学校管学、社会评学”相结合的教育质量评估新体系。
(二)实施以师德为核心的人才队伍优化工程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教师理想信念教育和优良传统教育,倡导教师向杨兰娟等优秀教师学习。把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作为师资队伍素质提高的首要任务来抓,成为教师工作考核的必备内容和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根据教育形势变化和社会发展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师德评价机制,大力倡导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等良好的师德风范,加大对体罚与变相体罚、以教谋私等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有损于师德形象的行为的处罚力度。重视加强师德建设理论研究,促进建立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教师继续教育等,引导教师加强自查自省自纠,塑造新时期教师新形象。
抓实教师业务提高。逐步把教师继续教育的重点从学历教育转到教师专业发展上来。按照“面向全员、突出骨干、倾斜农村、注重校本”的原则,制定教师培训规划,通过多种途径,提高教师的精神品质和专业水平。突出校本培训,建设一批校本培训示范学校,努力改善承担教师培训任务的各类教育机构的办学条件。创新培训机制和方法,提高培训实效。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促进教师自主学习、自主发展。积极探索网络条件下新的教师培训模式,建立网上学习资源中心,开展网络教研活动,建设网络文化。健全师资培训经费保障机制,落实省政府的规定,财政按每年不少于当地教职工工资总额3%的比例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教师培训。
实施多层次的人才培养计划。加快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在教师高级职务评聘、特级教师评选及推荐中,提高中青年骨干教师的比例,同时结合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建立激励机制,引导中青年骨干教师到农村或薄弱学校支教。加快“名师名校长计划”实施步伐,积极参与“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培养一批骨干作用明显、示范作用突出的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教育教学专家和名校长。加大对班主任的培训力度,实施千名班主任培训工程,推进班主任专业化建设。
加强教师队伍的科学管理。优化教师结构,拓宽师资来源渠道。严把教师入口关,落实县(区)级教育部门对教师的管理权,依法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完善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制度、持证上岗制度以及选拔和任用制度,试行职业校长制。建立教师和校长定期流动换岗制度,促进教师区域交流、城乡交流、校际交流。
实施教师关爱工程。大力宣传、贯彻《教师法》,营造尊重知识、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切实提高教师待遇,保障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国家公务员,享受当地政府出台的公务员津贴、补贴政策,逐步提高教师教龄津贴标准和班主任津贴标准。坚持为教师办实事,加快落实教师货币分房政策的步伐。关爱教师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改善教师工作条件保证教师参加一年一次的公费体检,鼓励学校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努力建设和谐的校园人际关系。关爱老教师,倡导和弘扬中华民族尊师敬老的传统美德,落实离退休教师各项待遇,重视发挥老年人才资源优势。关爱青年教师和女教师,积极为青年教师、女教师的成长与发展创设平台。
(三)实施以社会化为特征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工程
加强渔农村成人教育。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温家宝总理关于加强劳动力技能培训的指示,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市渔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进一步推进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三教统筹”,重点开展以渔农民实用技术和渔农村实用人才培养为主的各类培训,加速渔民转产转业。加快“暖促”工程五大培训中心建设(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的“职业培训中心”、舟山职业技术学校的“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沈家门中学的“机械技术培训中心”、岱山职技校的“船舶修造技工培训中心”和嵊泗职教中心的“渔农民转产转业培训中心”)。加强乡镇成人学校基础建设,开展省市示范性成校创建工作,提高培训档次和水平。积极推进渔农村中小学课程和教学改革,联系当地实际,对渔农村初、高中学生进行职业技能教育和劳动技能培训。
全方位开展社会培训。协调沟通各级各类学校和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社会教育资源,形成广覆盖、多层次的满足群众终身学习需求的社区教育网络。大力开展社区职工岗位培训、下岗工人再就业培训、渔农民科技培训、外来人员务工就业等培训,为各类人群提供适时、有用、便利的各种实用教育。重视新增无业劳动力培训,建立返乡初高中毕业生和未升学者的基础档案,实施以未升学者为主要对象的新增无业劳动力技能培训计划,至2010年,全市未升学者就业前普遍受到一年左右的职业培训,并有机会接受成人学历教育。市成立社区教育大学,县区成立社区教育学院,乡镇成立社区教育学校,城乡各社区成立教学点。城市社区教育普及面达92%左右,农村达70%左右。开放学校办学资源,畅通学校与社会之间沟通渠道,利用多种方式和手段为学习型社会构建提供服务。
  (四)实施以现代化为方向的教育基础建设工程
全面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根据“浙江省万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的建设标准,制定全市标准化学校建设计划,重点加快对渔农村薄弱学校的改造,新建中小学按省标准化学校一类标准建设。2006年起,全市每年安排资金6500万元,用于标准化学校建设,并以此为抓手,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到2007年,全市中小学标准化学校达标率在85%以上,2010年达到90%以上。
大力推进新一轮中小学布局调整。结合新一轮行政区域的调整和加快城市化、城镇化建设的要求,按照学校布局“四个集中”的原则,进一步调整中小学布局,逐步撤并6班以下小学和12班以下初中,加快建设寄宿制初中,到2010年,全市初中及以上学校调整到:普通高中10所、中等职业学校4所、综合高中1所、初中23—24所左右。重视抓好中等职业学校的布局调整。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和社会实践基地建设。
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充分利用教育科研网、卫星视频传输系统等现代化信息技术和资源,建立开放式远程教育网络。按现代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健全专用教室,实现“校校通”。2010年建成功能齐全、覆盖全市中小学校,在全省处于领先的教育城域网。全市乡中心以上学校全部建成校园网,90%的学校建有完整的校园网,90%的班级拥有多媒体设备,所有中小学开设信息技术课程。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有效计算机拥有量分别达到10人/台、9人/台和8人/台。
高标准高起点打造新城教育。按照市政府批准的《临城新区中小学布局规划》和教育要适度超前发展的要求,科学制定临城新区学校建设发展规划。至2010年,新建省Ⅰ类标准24班规模小学和36班规模初中各1所,建设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1所,扩建大成中学。完成南海实验学校转制和新城教育接轨工作。
五、做实三大保障,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一)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多渠道加大教育投入
落实上级政府关于教育投入的政策。依法确保政府对教育的投入达到“三个增长”和“两个提高”。“十一五”期间,继续增加政府财政中教育事业经费的支出比例,每年提高1.2个百分点,逐年增加预算内教育基本建设经费。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教师工资、省、市、县(区)出台的地方津补贴、公费医疗等社会保障经费、公用经费、校舍建设维修经费须全额列入财政预算。年初预算教育经费增长比例不低于同级财政支出预算增长比例,年末财政超收地方可用部分按年初预算比例用于教育。
建立符合公共财政要求的教育经费投入和管理机制。积极实施和完善以学校为单位的部门预算制度。通过置换、转让、拍卖等多种形式,优化资源配置,盘活教育资源。调整经费支出结构,重点为教学、教研服务。确保教师工资由县级以上财政统一发放,教师平均收入逐年增加,不低于或者高于公务员的平均水平并做到按时足额发放。建立扶贫助学的协调机构,推行扶贫助学“教育券”,规范扶贫助学行为。
激活投融资,探索建立多元投资体制。盘活存量资产,用活银行贷款,加快学校建设。对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对政府投资资金分别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积极试行教育项目“拨改投”改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探索办学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路子,实行多元化办学模式,同时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独资、租赁、合资、合作、项目融资等方式,参与办学。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办学成本核算办法,采取适当的收费管理形式,规范教育收费制度,完善教育成本分担机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向教育捐赠,依法保障捐赠者享受税收优惠。
健全教育装备投入机制。提高教育装备投入使用效益,将资金投入逐步转向装备配置。切实加强学校教育装备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建立专项资金审计制度和学校装备投入的效益评估和监督体系。
(二)努力深化教育改革,不断增加办学活力
大力推进办学体制改革。落实各级政府发展教育的职责,加强全市教育发展的统筹与协调,重视教育规划的科学性,遵循教育发展规律,优化教育结构,合理配置资源,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制定教育优惠政策,发挥市场机制对教育的调节作用,建立和完善“政府为主、社会参与”的多元化办学体制。进一步开放教育市场,将社会力量办学纳入教育总体发展规划,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办学。
全面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根据“精简、高效、统一”的原则,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加强中小学编制管理,精简机构,减员增效;健全分配和奖励制度,实行编制定员与工资总额包干相结合的办法,坚持“多劳多得、优教厚酬”,建立向一线教师、优秀拔尖人才和骨干教师倾斜的分配机制;积极推行全员聘用制和职务聘任制,建立“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合同管理”的教师聘任机制,实施科学、合理的教师考核制度和正常退出机制,深化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离,探索“评聘合一”制度。加快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步伐,建立现代学校制度,逐步完善学校法人地位。推进依法治教,加强学校民主建设,发挥党组织保证监督作用和教代会民主管理作用,实行校务公开;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建立教育支出效益监测制度。建立健全教育成本核算和教育财务管理水平监测制度,严格教育审计,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制止各种乱收费。
积极开展教育交流合作。加大教育对外开放度,进一步推动市内名校、优质学校与国内国际名校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以学科、学术、学者、学生为主体的国际交流,不断扩大交流规模。推进开展华文教育,提高学校外籍学生的招收和培养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学校通过合作、挂牌等方式开展境外办学。加强国际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和测试,促进国际劳务输出。主动融入长三角,积极开展区域教育合作,实现区域优质资源共享,以教育开放促进教育发展。
(三)加强领导,依法治教,保障教育改革和发展
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保证教育优先发展。把教育作为关键性的基础工程,纳入战略重点和现代化建设的整体布局之中,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健全县(区)党政领导教育目标责任年度考核机制。积极引导社会、群众科学认识教育、正确理解教育、全力支持教育,营造教育科学发展的良好氛围,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提高教育发展的整体水平。
加强依法治教工作。强化行政执法,健全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政务公开制和教育行政处罚制度。规范教育督导、监察、审计等行政内部监督。重视教育司法,维护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健全教育法律救济制度,重视教育行政诉讼和教育民事纠纷的处理。实行教育仲裁和听证制度。
加强教育督导。按照管教育、办教育、评教育“三分离”的原则,建立与舟山教育发展相适应的教育决策、教育执行、教育监督整体协调一致的现代教育管理体制。实施县级以上人大教育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和各级人大教育工作视察制度。加强督导队伍建设,建立市、县(区)二级总督学制,健全督导人员聘任制度。依法强化督学机制,深入开展学校教育发展性督导评估工作,形成具有舟山特点的科学的教育督导评价新机制。
加强教育科学发展规律研究,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研究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重视教育规划和重大教育方针政策的科学论证、科学决策研究,确保重大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坚持科研兴教、兴校的思想,加强教育科研工作。坚持大教育观念,认真学习掌握现代经济科技知识,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发展的规律,适当运用市场手段,引进竞争激励机制,增强为社会服务的能力,努力开创教育工作新局面,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