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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同意设立舟山市圣约翰培训学校的批复
2011年10月28日 00:00  点击:[ ]

舟教计〔2011〕26号
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同意设立舟山市圣约翰
培训学校的批复
刘建华:
你申请正式设立“舟山市圣约翰培训学校”的申办报告及相关材料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精神,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刘建华出资举办“舟山市圣约翰培训学校”,学校性质为民办学校。
二、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同意由刘建华任学校法人代表。
三、办学地点:临城新区千岛路193号建设大厦12楼。
四、办学类型:非学历培训。
五、办学范围:英语等文化培训。
六、学校注册资本金:30万元。
  学校正式设立后,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业务活动。设立事项如需变更,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单位印章式样、银行帐号应报我局备案。
请你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尽快到我局领取办学许可证,并依法向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手续。
二○一一年十月九日
主题词:文化培训 学校 行政许可 批复
抄送:市民政局。
舟山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10月10日印发